BC省物业投资中需注意的税务问题

时间: 2012-05-15 21:44:20 文章来源: 温哥华 胡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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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房地产市场是否依旧红火,这个话题在近几年以来一直颇受争议。但这样的热议,也充分表明了人们关注物业投资的热情。不过,另一方面,人们对于投资物业相关的专业税项普遍还缺乏了解。这里我们就初步介绍一下投资物业所需要注意的税务问题。

通常,如我们所知,与物业相关的有两种不同的税项: 一种叫“物业转名税”或称作“物业转让税”,英文为“Property Transfer Tax”;而另一种则是“物业税”,英文为“Property Tax”。所谓“物业转让税”(Property Transfer Tax)在政府部门的网站上明确指出,与每年地方政府收的“物业税”(Property Tax)完全不同, “物业转让税”是在与土地产权局注册证明书上更改所有者时必须缴付的税款,这个更改也可能包括添加或删除物业所有人或公司的名字。
 
以上只是对物业转让税最通俗易懂的解释。 如果我们要更准确地解释什么时候我们一定需要缴纳这个税——这就是当我们想取得注册的财产权益;想注册获得额外的财产权益;或成为注册的租契、可居住地产或购买权的持有人。总之,具体到实际案例中,就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其中相关的法律条款是最为关键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购买物业时,律师(或公证人)是不可缺少的。
 
在通常情况下,物业转让税都由买家支付。在卑诗省,税率为首20万的1%加上剩余部分的2%。举个例子,如果购买60万加元的物业,其所交税为: 200,000×1%+400,000×2%=10000加元
 
相信很多读者都听说过,对于住宅物业,卑诗省府为鼓励首次购房者买房,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获得部分税款减免—可以免税的房屋转让税额是20万加元及以下房屋价格的1%;20万至40万加元房屋价格的2%;超过40万加元可以减税。但需要提请注意的是,这一优惠制仅适用于住宅类物业,而并不适用于购买商业物业。
 
在简单介绍过什么时候必须交物业转让税,我们可能更关心的是什么时候我们不需要交这个税。通常在以下情况可以避免交纳物业转让税,如:破产后的转让,婚姻破裂后的转让,转给市政当局和其他地方的执政,转让给注册慈善机构,根据有关的退伍军人土地法令进行的转让,涉及到买卖协议的转让等等。
 
作为置业的投资者,特别是对于投资数额比较大的商业物业投资者,了解和掌握相关的税务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税务的金额较大,从而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资金预算,投资策略和经济收益。
 
在商业物业买卖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其他的转让形式,这里牵扯的税务计算又是另一种不同的概念和方法,由于其中要涉及的定义和概念比较多,而我们的篇幅又有限,所以,如果读者们有兴趣,我们可以在以后的文章中详细展开来讲解。
 
最后,我们还要谈一下,另一种税,也就是是政府对货品和服务征收的税种(目前BC省征收的是统一销售税HST,目前正在逐步过渡到原有的GST和PST税制下)。注意,在房产交易中,只有新屋才被征收此项税。对于购房者无论首次置业或N次置业,只要用于自住用途,都可以申请一定的退税(Rebate),如果新房的购置价格在525,000加元以下。退税的比例也随房价的升高相应的减少。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指出由谁承担这个税,按惯例应由买方支付。所以当商业物业投资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新开发的物业时,HST也应该列入考虑的范围。
标签: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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