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业主花$1000刀疏通马桶,竟然被判违法!
大温地区一名善待租客的房主,获悉租户马桶堵塞后第一时间雇专业水管工到场修理,并慷慨支付了将近1000刀的修理费。 然而房主的好心却没有得到好报,政府和法庭双双说他违规!
这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北岸新闻》(North Shore News)的报道,事件发生在北温地区(North Vancouver),房主是当地居民皮特·格兰杰(Peter Granger)。
2020年2月8日那天,皮特接到租客的紧急电话,家里马桶堵塞了。
皮特立刻致电当地的A-1 Drainage Plumbing &Heating Ltd.管道服务公司,对方派了资深水管工伯纳德(Bernard Campa)前来查看。
伯纳德仔细检查了管道系统,发现马桶堵塞的原因是院里一棵大树的树根长进了排污管道,纷繁复杂的根系导致污水难以排出。
伯纳德是专业人士,他拿出专业工具,不到两小时就将管道内的树根清理得干干净净,并封闭了管道上端的裂缝,当天就解决了租客的马桶堵塞问题。
A-1管道公司随后寄来了清理污水管的账单,价格988.31加元。皮特爽快地支付,接着将付款凭证寄给北温政府,要求政府报销这笔费用。 因为被树根堵塞的那段管道位于皮特住宅与街道的交接位置,略微超出了住宅界址线(property line),属于市政的公共管道范围。
业主物业范围内的管道修理,由业主支付。政府范围的管道,其修理自然应该由政府付钱。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北温政府竟然拒绝了皮特的报销要求!
理由是,根据北温政府的附例(bylaw),当住宅排水系统出现问题而业主却无法判断原因时,业主应该先致电政府,然后再决定是否打电话给水管工。 仅仅因为没有提前没打电话,就要损失1000刀?皮特觉得难以接受,于是将北温政府告到了民事仲裁法庭(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CRT)。
12月11日,民事仲裁法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再次拒绝了皮特的要求。
主审此案的法官Trisha Apland说,北温政府的做法内容和程序都符合规范,其拒绝付款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法官表示,北温政府第6656号附例《污水管道附例》(Sewer Bylaw)明确表示:“如果你是北温哥华地区的居民,而你的下水道系统发生堵塞,请先打电话给市政当局,然后再决定是否请管道工。”
这个规定的全文一直放在北温政府的官网,并附有联系电话和工作时间等实用信息。
北温官网明确表示,政府随时都有人接听电话,包括工作日、周末、节假日以及晚间。而且,市政轮流值班的检查员可以做到“全天候”对本地管道系统进行检查。
北温政府这个“先致电政府(call us first)”的政策,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地的公共管道系统,禁止未经政府许可的人员在政府管道上擅自操作。 所以,皮特未经政府许可就在市政管道上进行操作,其损失应由自己承担,已支付的管道修理费不能得到北温政府的退款或报销。 Trisha法官的判决属于终审判决,皮特的小额索赔案就这么结束了。
我们对郁闷的业主皮特表示同情,但同时我们也学到了一个深刻教训,那就是:政府的公共设施不能随便施工。虽然此案援引的是北温政府的附例,但大温其他市政应该也有类似法规。如果你不能确定,最好的办法就是先给政府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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