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实施新规 杜绝虚构报价哄抬楼市

时间: 2015-06-12 09:24:58 文章来源: 超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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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安省房地产市场相对火爆,多个买家竞价的抢Offer现象已成常态,当买方经纪代表买家去出价购买房子时候,如果被卖方经纪告知,目前已经有一个或多个offer时,买方为了成功买到心爱的房子,通常会加价,那到底卖方经纪所说的另一个报价到底存不存在呢?没人知道,这就是所谓的“虚构报价”(phantom bids)。

 
 
为了房地产竞购战更加透明,安省下月将出台新规,将杜绝这种使所谓的“虚构报价”,令房地产市场更加透明,更加公平。
 
新规7月1日起实施 报价必须要签名
 
根据安省自由党政府和安省房地产理事会(RECO)联合制定的新规定,从7月1日开始,除非卖方经纪手头有已经签字,盖章并生效的报价(或称Offer),否则房地产经纪人不能说已经有一个潜在的买家,所有书面报价必须签字才能有效。
 
以下是BILL 55 原文截图:
 
 
 
目前,准买家报价买房时,买方经济可以简单地说,目前已经有一个竞争者,目的在于哄抬价格。
 
新的立法主要是为了打击这些只是空谈,但从来没有真正签名兑现的出价,因为这些虚假的竞投出价会抬高房子的出售价格,令买家怨声载道。
 
报价记录保留6年
 
根据7月1日实施的新规定,所有有效报价必须签字外,经纪必须保留所有记录。
 
对于最后成功中标的Offer,卖方经纪必须保留六年,对于不中标的Offer,卖方经纪亦要保留一年。
 
安省房地产理事会在新规中要求卖方经纪必须保留所有书面报价的副本,或者是保留一份摘要文档( summary document),摘要文档的内容必须包括:
 
买家姓名及签名
卖家的姓名和联系信息。
买方经纪姓名及经纪公司名字。
卖方经纪姓名及经纪公司名字。
交易房屋的地址,法律描述或财产的其他标识。
报价的日期和时间。
卖方经济收到报价的日期和时间,并说明是如何接收到的,例如是买方亲自送达抑或是传真收到。
卖方经济将给报价告诉卖家的日期。
报价有效期
对于买方经济,安省房地产理事会在新规中的要求是:所有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请记住,书面报价必须签字才有效。
 
如在房屋买卖中有任何投诉或质疑,安省房地产理事会有权要求经纪出示所有报价的记录证明。
 
当买家如有疑问投诉至安省房地产理事会时,理事会根据竞投历史记录只会告诉买家一共有多少个报价,但不会列明所有报价的具体金额。
 
大多伦多地区宾顿市地产局的布拉德·哈曼(Brad Harman)说:“除非手上有签名的offer,否则卖方经纪不能说已有一个报价,这份报价必须由买方签署,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买家可以查看投标历史记录并以投诉至安省房地产理事会,经纪一旦被发现破坏该规定将视作违规,但不属于刑事犯法。
 
虚构报价犹如老鼠过街
 
虽然虚假的出价不是常见的,这一现象早已被公众讨论的话题。当莫琳·奥尼尔(Maureen O’Neill )于2007年当选多伦多地产局(TREB)的总裁时,曾经向安省房地产理事会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去制止“虚构报价”。莫琳·奥尼尔非常痛恨使用“虚构报价”的房地产经纪:“把这批老鼠屎找出来,把他们踢出房地产经纪团队,安省居民是不会允许这种人买卖房子的。”
 
身为房屋贷款经济的德鲁·唐纳森(Drew Donaldson)亦怀疑自己是“虚构报价”的受害者,多年前,他看中一间已经挂牌1个多月的镇屋,当他出价购买时被告知还有另外一个竞争者,当时他就将出价提高1万加元而成功购得该镇屋。唐纳森很无奈的说:“我现在也没有办法知道,当时那个报价是否真的存在,如果这个新规定早点实施就好了。”
标签: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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