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维修出租屋 素里业主遭重罚逾11万
拒绝维修出租屋 素里业主遭重罚逾11万
时间: 2012-03-22 14:47:58
文章来源: 北美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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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素里市一名业主因多次漠视住宅租赁办公室(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要求他修葺出租物业的命令,最近被省政府处以高达115,000元的“行政罚款”,这是本省自2008年引入行政处罚以来,首位因违反住宅租赁条例而被罚款的案例。业界人士表示,此裁决有助对付一些不肯维修物业的业主,迫使他们维持建筑物安全及卫生。
被罚款的素里居民是萨豪达氏夫妇(Sahotas),对他们予以起诉的是其住客科勒德(Sue Collard),据悉,后者曾受雇于萨豪达氏夫妇,并替他们担任物业管理员及物业经理之职。过去两年多以来,科勒德一直透过住宅租赁办公室及法庭,争取业主对住房进行包括漏水屋顶在内的修葺工程。但是,业主萨豪达氏夫对于住宅租赁部门的数项命令采取了置之不理的态度,导致其最终被罚115,000元。其中包括一次性的最高罚款5,000元,以及每天500元、共220天的罚金,这是由于业主在这段期间内,一直拖延维修。以上罚款,被罚业主必须在2012年5月15日前缴付。
省府在声明中指出,行政处罚只会在严重或反复及故意不遵守条例的情况下才会生效。省府还强调说,行政处罚所涉及的是省府部门与违反条例者之间的事项,而不是业主与租客的诉讼在住宅租赁条例下透过聆讯来解决双方的纠纷。行政处罚针对的是那些涉及违反《住宅租赁法》或违反住宅租赁办公室裁决的业主,所采取的一种行政处分手段。通常情况下,如果业主符合一定条件,将可获减轻罚款或取消罚款,但本案例中的该名被罚业主并没有达到条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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