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充分利用自用住宅的税务优惠
如果能力所及,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购买自用住宅,当近年来房价节节高升之际,拥有房地产既可保值,有时还是创造财富的良机呢!因为每一家都要解决住的问题,执政者也针对协助“住者有其屋”而在税务上有一些优惠的措施。
(一)何谓主要住宅?(principal residence)
税法规定一个家庭单位(通常是夫妻及未成年的子女)在某一特定的年度内,可指定所持有的,而由纳税人本人、配偶或子女经常居住的一栋房子,作为“主要住宅”。一个家庭在同一年内只能指定一栋房子作为主要住宅,所以即使夫妻名下各有一栋房子,都没有租出去,也只能指定其中的一栋作为主要住宅。同一年内若同时持有一栋以上,如甲、乙两栋房子,在该年度当中若指定了甲房作为主要住宅,就不能再指定乙房作为主要住宅,只能选择其一。
(二)指定为主要住宅之减税优惠
一栋房子指定为主要住宅有什么好处?主要是当将来出售时如果有增值利益,就不需要缴税,甚至不需要申报。这种情形必须是在持有该房子的各年度,这栋房子始终都是主要住宅。如果在持有期间,该栋房子只有部分时间是主要住宅,则出售时须申报这栋房子不是主要住宅期间之资本利得。应使用之税表是T2091(IND),计算主要住宅减税办法之公式如下:
减免部分=增值利益 ×( 1+指定作主要住宅之年数)÷持有年数
例如:一栋房子成本10万元,持有五年后卖了40万元,在五年当中这栋房子均为自用住宅,但其中的第三年及第四年,因已指定给另一栋自住的公寓为主要住宅,就不能同时又指定这栋房子为主要住宅,持有房子的五年期间,扣除两年外,仍有三年可指定为主要住宅。这栋房子的应课税资本利得计算如下:
售价40万元减成本10万元,增值利益30万元。
自用住宅减免部分:30万元× (1+3) ÷ 5=24万元。
资本利得:30万元-24万元=6万元。
应课税资本利得 :3万元。
由于指定为主要住宅,使增值的30万元当中只有3万元(10%)纳入所得。主要住宅之指定(使用T2091表)是在住宅的房子交易时才填报,不须在持有期间每年填报,但必须有居住的事实,如驾驶执照、电话费、银行对账单都应在该地址。
如果一个家庭从始至终只持有一栋房子,买了卖出,然后再买,这些房子都是主要住宅。但若买卖太过频繁,税务局可能会认为你是建商(builder),而将你的增值利益当作营利所得,须100%纳入所得。
如果有些年内因为换房子的缘故,同时持有两栋房子,只要这种情形不超过一年就不要紧,因为税法的原意是考虑一般人不太可能先把房子卖了,去住旅社,然后再去买另一栋新房子。所以允许新旧交替时,有一段重迭的时间,但不可超过一年。这就是为什么在减税公式中分子部分有「+1」,是加送一年的意思。
为什么主要住宅涨价不需纳税?税法认为每一个家庭都需要有一栋房子来居住,房价如果涨了,贵卖的房子还要贵买另外一栋,所以增值的部分就没有道理课税了。
主要住宅房子所占的土地也是主要住宅的一部分,但这种作为主要住宅一部分的土地,原则上限于半公顷(hectare),1.24英亩(acre)。然而如果能证实须有更大的土地才能享用这个房子,税务局也会考虑。
以上我们考虑的都是主要住宅增值的情形和增值时可以免税的好处,但房子也有贬值的时候。当主要住宅出售时贬值,税务局不承认其损失,不能做任何抵减,就如增值时不需缴税一样,所以相当公平。但对于非主要住宅的其它自用住宅(因只能指定一栋房子为主要住宅)而言,增值时要就资本利得缴税,贬值时,损失却不被认可,不能抵减。
主要住宅之指定并不限于加拿大境内。倘若加拿大境内之房子贬值,海外的房子增值,两栋房子都是自用时,可指定海外的房子为主要住宅。
(三)主要住宅部分出租或作营业用途
加拿大的房价近年来实在太高,因此将自住的一小部分租出去,所得租金至少可补贴一下所付的房屋贷款。有时家庭企业,使用住家的一小部分当作家庭办公室,也是很常见的。
将部分的主要住宅分租出去或改作营业用途时,若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并不改变整栋房子作为主要住宅之状态:
1.分租出去或改作营业用途的部分只占整栋房子的一小部分;
2.对整个房子并没有做结构上的改变使其更适合出租或作商业用;
3.在分租出去或改为营业用之部分不提列折旧。
这三个条件必须完全符合才能保持原先主要住宅的资格,若有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无法符合,将来实际出售这栋房子时,出租或营业用的部分就必须就资本利得(或损失)报税。
(四)主要住宅用途改变时税务之影响
全部或一部分房子用途改变,不论是由主要住宅改为出租或营业用,或由出租、营业用改为主要住宅时,该全部或一部分房子被视为以当时之公平市价出售。
1.主要住宅改为出租或营业用原先指定作为主要住宅若决定出租,或者用来经营一个企业。如此做之后,房子不再是个人之使用及享受,而用来赚取所得。此种用途改变,会被认为以当时之公平市价将房子出售; 又以当时之公平市价将房子再买进来。
改变用途当时之公平市价,决定有无资本利得或损失。然而因为房子改变用途前,持有之各年中都是主要住宅,所以房子的资本利得不需要缴税,当然有资本损失时税务局也不承认。
改变用途后,房子视作以当时之公平市价再买入当作调整成本,将来有一天出售时,售价与改变用途时公平市价的差额,就是资本利得或损失,会产生税务之后果。
在房子涨价时改变用途,从自用改为出租或营业用,并做房子的估价,以确定房子当时的公平市价,所产生的增值可完全免税,并将房子的税法成本提高,将来涨价增值的空间减少,可以节税。
2.出租或营业用房子改为主要住宅
如果一栋房子原先是出租或营业用的,后来想要改为自住的主要住宅,在改变用途的当时,需当作以当时之公平市价出售,若有资本利得便需课税。如果房子跌价,则会有损失产生,可在税务上作抵减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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