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新法!房东恶意驱逐租客要赔一年租金
安省公布《保护租户和强化社区住房法》已于近日正式立法。根据安省官网公布的消息,新法有多项重要内容,包括:
1、如果租客并无过错,但遭到房东驱逐,房东必须赔偿一个月的租金。
2、如果房东在装修之后不许租客搬回,或者房东出于恶意发出驱逐通知,安省租务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可以要求房东赔偿租客最多12个月的租金。
3、如果违反这一法规,个人罚款翻倍至$5万元,商家罚款将翻倍至$25万元。
此外,新法更新了租务委员会(LTB)的纠纷解决程序,在不举行正式听证的情况下,鼓励双方用其他办法来解决问题和达成协议。
从即日起,租务委员会必须会考虑,如果房东因为疫情缘故无法收到房租,那他在下达驱逐通知之前是否尝试了与租客达成还款协议。
同时,部分纠纷,如租客拖欠水电气费(utility bill),将改由租务委员会而非小额诉讼法庭负责处理,逾期不付者,可以驱逐。
租客搬出后的一年内,房东仍然可以通过租务委员会起诉租客损害赔偿。
房东违规涨租一年内未受到挑战,租金可合法化。
这项立法是对2006年《住宅租赁法》和2011年《住房服务法》的更新,在保护租户免遭非法驱逐的同时,将更容易解决争端。
安省市政事务和住房厅长Steve Clark表示,“我们知道在COVID-19期间,房客和房东一直在挣扎,有些家庭可能由于这场危机期间未付租金而被驱赶,新法是为了让大家能够有房可住,同时通过还款协议帮助房东收款。这是一种更好的方法,尤其是在这种困难时期。”
住房厅长:新法将配合驱逐令重启
Clark本周在多元媒体视频会议中提到,疫情期间法庭聆讯暂停,积压了案件,目前法庭和租务委员会的工作开始恢复,这使得有关房东、租户的新法及时出台和生效更为重要。简单而言,新法增加了协商的程序,目的是把租户留在房屋内,因为保护租客不流落街头,这样是最安全的,同时也鼓励房东和租户达成还款安排。
对于很多房东投诉租户以疫情为借口,停止支付租金,又不能“赶人”,Clark表示,省长福特已经明确表示,就业和收入没有变化的租户,应该继续支付房租。针对疫情特殊时期,政府也鼓励房东与租客进行协调,也就是新法中增加了一个协议的程序。
Clark补充说,安省近期宣布追加1.5亿元的拨款给各市政府和社区用于改善无家可归者庇护所,为省内最弱势人群增加长期的住房解决方案。
此外,作为稳定和发展安省社区住房的多年战略的一部分,政府对2011年《住房服务法》进行了修订。这些修正案有助于维持现有的社区住房供应,让拥有到期经营协议和抵押方式的供应者与服务管理者签订新的服务协议,并鼓励现有和新的住房提供商提供社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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