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要小心:首例房东被判囚三年

时间: 2014-12-03 18:22:57 文章来源: 51.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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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市一间出租屋三年前发生造成一名住客死亡的火警,南亚裔屋主辛格(Jasvir Singh)被判囚三年,还要赔偿26100元。辛格之前已经被裁定,刑事疏忽导致他人死亡、刑事疏忽导致他人受伤,以及四项刑事行为不检罪名成立。至于他被根据安省消防条例起诉的案件,仍然有待法院审理。此判决创下因违反消防条例而被判入狱的司法先例。

事发于2011年3月6日晚上,位于伊桃碧谷Humber College Boulevard的一间出租屋,二楼一个的睡房,发生由一名男子使用电炉而引起的火警。屋内有五个人成功逃生,消防员其后在现场,发现使用电炉的56岁男子Kamail Singh Dhaliwal的尸体。事件中有另一名男子,面部和手部被烧伤,以及吸入过量浓烟。 
 
改建分租房需要符合消防条例
 
据星岛日报报道,多伦多消防局法律部主管罗伯森表示,消防人员在火警发生前因曾收到投诉前往肇事房屋查看,并告诫屋主,如果要将房屋改成分租房,必须对房屋进行必要改动以符合消防要求。消防督察在2011年2月返回该房屋复查,房主向其提供证据,指该房屋已经不再用作分租屋 (Rooming house),而是改成一个双单位的住宅(two-unit dwelling)。消防条例对双单位的住宅要求较低,屋主因此通过了检查。 
 
罗伯森表示,经营分租屋要求对房屋做出的改变,比双单位住宅多得多,相应而言改建费用也高得多。屋主由省钱角度出发,将房屋改成双单位,以此应付消防检查。不过在检查通过后不久,有人再次将房屋用回作分租屋使用。 
 
罗伯森表示,今次法院判决在加拿大创下案例。在此之前,加拿大并没有一个房主人,因藐视和忽略防火条例被定罪和判刑入狱。这对多伦多特别具有重大意义。因为类似的分租屋在多伦多比比皆是。房主也会在安河法院面对与违反安河消防条例有关的控罪,包括未能在所有睡房外安装烟雾报警器,未能维持烟雾报警器正常运作等。 
 
出租屋事故频发:房东被罚款居多
 
就在不久前,安省法院对一宗出租屋火灾致2人严重烧伤案作出裁决,出事物业的业主被判罚款36万元,其中包括29万元罚款另加7万元法律费用。
 
此次火灾发生在2013年10月8日,物业位于多伦多西区244 Gladstone Ave,而火灾起一楼厨房,当时有租客在开火煮饭之后离开而导致2级火灾,当消防员接报赶到到场时,火势已蔓延至2楼;事故令2人被烧成重伤,至今仍有1人在医院住院。 
 
消防局经调查后发现该物业内共有10名租客,而该出租屋违反了至少12项安省消防法例,包括无正常运作的烟雾警报器、无第2逃生信道以及防火信道被阻塞等等。 
 
近年来由于多伦多房价连年大幅增长,许多华人投入到买房出租的行列,也确实有很多人因此获益。然而这中间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出租屋明显不符合出租条件,存在很多隐患。常言道,只看见狼吃肉没看见狼挨打,单凭侥幸心理也许不会出事,一旦出事后悔就来不及了。所幸近年来华人违规出租被发现后一般罚款了事,还没落得坐牢的境地,相信南亚裔屋主辛格被判刑三年会给社区敲一记警钟。
 
北约克、士嘉堡都不允许分租 - 
 
根据多伦多市政府网站数据显示,目前多伦多已经拥有及正在申请执照的分租房屋共有258处。
 
多伦多市为申请执照目的所规定的rooming house的定义是,以收取租金及盈利为目的提供分租住所,在一栋建筑内3个以上互不关连的人居住,且有3人以上居住者,没有独立使用的厨房及卫生设备。安省消防安全条例对rooming house也有类似规定,只是上述提到的3人换成4人。
 
用于分租屋的住宅建筑,必须位于市政府规划的土地用途(zone)授权允许分租屋存在的区域内,并符合立法强制达到的消防和建筑标准要求,然后再向多伦多市政府申请合法执照。而且按规定分租屋执照不可以转让。如果房屋转手,新主人须重新申请执照。
 
根据多伦多市政附例(Bylaw),只有六市合并前旧多伦多市和旧怡陶碧谷市的疆界范围内允许分租房屋(rooming house)存在。其他旧市范围内,包括北约克、士嘉堡、约克、东约克,其土地规划(zoning)都不允许分租房屋存在。
 
相关法律常识:
 
在加拿大安大略省,每个城市对于出租自住房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但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意识到这些变化。
 
租房中比较复杂的情况是出租自住房的一部分或出租给几个家庭或个人。
 
牵涉政府部门:市政府的城建部门会根据城市建设规范审批是否符合市政规划的要求、审核相关报批建筑图纸、颁发建筑许可、实地检查确保符合法律规范、是否符合相关防火规范的检查、电力审核等。
 
多伦多大约有20%的居民房属于私有住房出租,平均租价要比一般的公寓低10-15%左右。其合法性保证了这一群体的需求。合法的私有住房第二公寓出租必须符合:民居区域划分要求,房屋规范,入住规范,健康和安全规范,防火和电力规范。
 
根据多伦多市政提供的相关信息,区别于整套房屋或公寓出租,如果您的房子之前不存在合法第二公寓,在开始施工前应该审视下是否您的房屋符合下面的5个条件:
 
1.房龄至少在5年以上;
 
2.房子必须是独立或半独立屋;(连排无出租请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3.房子的外部结构不能有重大的变化; 
 
4.第二公寓面积不能超过非出租面积,并且必须是独立能够自主的,例如:分门出入,有自己的厨房和厕所等设施。
 
5.必须符合相关的停车规定等等。
 
如果您的房子不能符合上述的基本条件,但是据要求只有细微的差距可以向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裁判,这个过程同样也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费用。
标签: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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