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再冲高 加国成年子女与父母同住倍增
住房负担能力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许多人开始问,为什么新房子的成本这么高?千禧年前后出生的孩子目前还住在父母家,而父母们已经开始担心。他们有理由如此担心。1981年至2011年,25~29岁子女住在父母家的数量增加了123%。与此同时,这个年龄段独立生活的夫妻数量也下降了三分之一。
多数情况下,房价上升的速度高于人们攒钱以供首付的速度。另一个促成因素是联邦政府的关注,当他们认为住房市场“过热” 时,会收紧抵押贷款的规则。
我们常常只能当“事后诸葛亮”,因为只有当我们回头看时,才能够准确了解到我们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也许有人会说,安大略省住房负担能力的问题早在1961年引进第一个销售税时就开始了。几十年来,此税收小幅上下浮动,但其本身还是可控的。
1991 年1月1日,联邦政府推出了其独立的7%消费税(GST),住房税收开始变得复杂。起初,他们向新的购房者保证,这个新税会被锁定,以确保税收不会随着房价上升。遗憾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越来越依赖这项税收,而指数化的承诺也开始褪色。加拿大住宅建筑商协会(Canadian Home Builders Association)一直就这个问题在进行游说,但鉴于政府增加税收的需要,如果没有更大的舆论压力,是不太可能发生任何变化的。
20 世纪80年代后期引入安大略省的土地转让税(Land Transfer Tax)可谓名符其实。它允许政府对省内每一块土地的交易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其中包括住宅用地的交易。
另外,也是在80年代后期,安大略省宣布推出开发费用法(Development Charges Act),允许市政府对每一座新建住宅收税,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与大多数政府税收相同,一开始平均每户只收取约2,000元,但很快就茁壮成长为所有税收中最大的一项。
经过25年的综合作用,所有联邦、省和市级的新税,从约占新房总成本的3%增加到今天的24%。
如前所述,自推出以来增长最快的税一直是开发费用。这项费用每5年审查一次,大幅上涨有可能发生在5年审查之时,而每一年,它也会随加拿大统计局的建造价格指数上涨。
以首都渥太华为例,本轮开发费用的审查刚刚完毕,并在6月11日得到了市议会的批准。如果按2009年所采用的费用方式计算,增幅是47%。如果按最近的通货膨胀率计算,增幅是31%,或者说每户增加8,500元,一个家庭所需支付的总费用几乎达到了34,000元。
住房负担能力的挑战不仅仅发生在渥太华。2005至2011年期间,一所新住宅在加拿大的平均价格上升了58%,而在新购房者中所占比例最大的千禧一代的薪金只增长了6%。可见住房负担能力还在以惊人的速度下降。
与其继续增加税收,不如市政府开始控制自身的消费。最近,加拿大独立企业联合会(Canadian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的一篇文章称,虽然加拿大城市人口自2000年以来增长了12%,但同时期通货膨胀调整后的支出已突破55%。
在加拿大的历史上,国人一直享受着置业的骄傲。但除非政府开始控制其自身开支,并将税务降至可控水平,否则的话,越来越多的后人将只能一辈子租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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