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夫妇刚买的房出现严重问题,告前屋主为何输了
加拿大安省北部萨德伯里一对夫妇因所购买的房屋地基出现重大问题起诉前屋主,不过,法官作出了不利于现屋主的裁决。
根据CTV的报道,安省一对夫妇在诉讼中要求赔偿目前修复损失40万元的费用。但法官裁定由于现屋主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即使诉讼成功,他们也只有权获得10.4万元的赔偿。
根据法庭的诉讼记录,这对夫妇于2014年7月这栋买房屋,但几个月后,楼下的浴室出现了漏水。
前屋主卖家在法庭上作证称他不知道地基有问题。 2001 年,他和现在的前妻一起购买了这套三居室的房子。
2007年有一台冰箱漏水,需要维修,但前业主表示“维修完成后,可以看到混凝土块,但除了冰箱问题外,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有水渗入。”
2010 年,楼上浴室漏水造成 11,000 元的损失并得到修复。 2014 年,他将这栋房产挂牌后,这对夫妇以 239,000 元的价格买下这栋房屋。
法庭记录显示该协议的条件是不用验房。
法庭文件称,新买家的丈夫是一名泥瓦匠,“在建筑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他决定自己检查验屋。”
房屋交易已经完成,新买家搬进来两个月后就发生问题,楼下浴室的水管爆裂。
当男屋主开始拆除石膏板进行维修时,发现了问题的严重程度。
在处理该漏洞的过程中,房主发现地下室的水泥块中存在湿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湿气导致一些地方的砂浆失效,削弱了水泥块的强度,损害了地基的结构完整性。
原告在诉讼中称补救地基损害的费用超过40万元。
裁决此案的法官称这对夫妇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没有证据表明卖家有任何不当行为。
法官在案件记录中称前屋主也是体面、诚实、努力工作的人。他们当然没有想到会发现自己的房子有重大的结构问题,他们也遭受了损失。但对这个诉讼的问题不是同情或损失,而是责任在谁的问题。
在本案中,法官称房屋卖家对损失没有责任,这对夫妇无权获得赔偿。
法官表示即使他力挺原告,也不会判赔40万元,因为如果最早发现损害就及时进行维修,费用不会有这么高。
"原告在发现问题后不久就从他们的房屋保险和产权保险公司获得了大约75000元,因此有能力进行维修。如果他们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任由房屋进一步恶化是不合理的行为。“
买房6年后才确定维修费用
本案的问题是,这对夫妇从2014年起就意识到房屋有问题,而且问题越来越严重。
而所索赔的40万元的维修账单是在2020年确立的,也就是六年之后。
法官称太长的时间没有进行维护,房屋已经有明显的恶化。
没有证据显示2014年房屋没有出现地基墙出现弯曲或水泥块沉降的问题。
法官称2014年最好也最便宜得多的修复方法就是抓紧时间修复,但拖到现在费用大增
法官表示根据这一证据,如果在发现这些问题时就及时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将低于10万元。
这对夫妇还要求为地下室的租金收入损失赔偿99,000元。但法官裁定如果他们在得知问题后立即采取措施修复地基,这一数额会少得多。
法官把该索赔额降至12,000元,如果有责任认定的话,总损失计算为104,000元。
最后,法官驳回了这对夫妇的索赔。
以后买房后发现问题,还是及时维护,也许在battle中还有点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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